江苏赣榆人,1917年出生。在上海当过印刷工人,抗战开始到难民所工作,并随难民队伍转到浙江,于1938年9月到皖南参加新四军,12月在教导总队学习时加入共产党,结业后任过第三支队五团连指导员和团部特派员。1941年1月皖南事变被俘入狱,化名李传有,为第三中队秘密党支部主要负责人。遭毒打后押送茅家岭监狱,为茅家岭暴动委员会主要成员之一,负责军事指挥。1942年5月25日下午果断地抓住时机发出号令,成功地组织了26名革命志士夺枪越狱暴动。1943年7月回到革命队伍,任过新四军特务团保卫股长、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保卫科长、二十二军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。建国后历任福州军区兼十兵团军法处副处长、福州军区保卫部副部长、福州军区军事法院院长、江西赣州军分区政委、上饶军分区政委。副军职离休干部。1984年10月13日病逝于福州。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,其骨灰安葬于茅家岭暴动发生地——茅家岭监狱旧址附近。